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学社衔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8 浏览次数: 10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直属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发布的《“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要求,现将我校2021届毕业生“学社衔接”具体工作安排进行再通知再部署:

一、转接学生范围

我校2021届毕业生(含结业生)

二、转接类型

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二级学院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并联系录取学校及时接收。

注意:原二级学院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并联系单位及时接收。

注意:(1)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2)因故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再由县级团委根据实际去向将这部分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出。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二级学院团组织应将此类团员的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如确有特殊情况,团员本人撰写书面申请书,说明缘由,可以申请在学校保留组织关系,组织关系可保留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后及时转出。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期间,校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

5、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校团委保留其组织关系,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二级学院分团委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加强联系服务。

6、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二级学院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建立“延迟毕业团组织”集中进行管理,后期达到毕业条件时应及时转出。编下的团员直接转入低年级团支部,列入2022年“学社衔接”名单。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二级学院分团委通知毕业生个人在“智慧团建”系统内提出“学社衔接”转接申请,在对方接收前可以修改和撤回。在此期间,二级学院分团委督促学生联系接收单位及时接收。931日前,全校各级团组织基本完成各类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学社衔接”工作是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一环,请各二级学院分团委高度重视,及时向学院党总支汇报工作,认真部署,做好动员,严格按照团中央总体要求落实实施。

2、做好组织保障,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负责人作为学院“学社衔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密切联系毕业班专兼职辅导员和班级团支书,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与就业工作相互促进,提高服务水平。

3、根据团省委发布的《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指标,要求高校加强团员教育管理,2021届毕业生学社衔接发起率不得低于90%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要重点关注信教团员的教育转接工作,主动和转移单位团组织联系,告知信教团员的教育现状,持续做好信教团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校团委负责老师:王亚南    联系电话:0517-83858077

 

附件:1.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pdf

2.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pdf

3.附件3:常见问题.docx

4.附件4:团员转接关系介绍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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