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团委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组评议,决定授予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物流与交通旅游学院、智能工程技术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等四个学院分团委为我校2026年“五四红旗分团委”。现予以公示,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反映,电话0517-83858077。
共青团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26日
根据《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团委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组评议,决定授予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物流与交通旅游学院、智能工程技术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等四个学院分团委为我校2026年“五四红旗分团委”。现予以公示,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反映,电话0517-83858077。
共青团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26日